廊坊公积金贷款需注意缴存时间、贷款额度、还款方式等多方面事项
缴存要求:借款人应连续足额缴存 6 个月(含)以上住房公积金,且申请贷款时依旧正常缴存。申请贷款前 6 个月内非正常补缴、趸交视为不符合条件。
贷款对象与房屋套数:贷款对象为购买首套自住住房或第二套改善型普通自住住房的缴存职工,不得向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职工发放公积金贷款。借款人未还清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前,不得再次申请。
贷款额度:贷款额度根据所购房产价值、公积金账户余额和缴存额、还款能力等综合测算,最高额度不超过 60 万元。
还款能力:在保证借款人基本生活费用的前提下,月还款额与月收入比上限控制在 60%,借款人基本生活费用参照廊坊市人民政府公布的最低生活保障金额。
还款方式:可选择等额本息或等额本金还款方式,一笔借款只能选择一种,且还款方式一经选定不得更改。若申请组合贷款,还款方式需保持一致。
贷款期限:最长为 30 年,借款人自贷款申请之日起至法定退休后 5 年,不足 30 年的,其贷款最长至借款人法定退休年龄后 5 年止。
资料准备:需准备好合法有效的购房证明材料等相关资料,具体可到当地公积金管理中心咨询,以免因资料不全影响贷款审批。
其他:申请贷款前不要动用公积金,否则可能导致贷款额度为零。同时,要妥善保管借款合同和借据等重要法律文件。